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(簡稱通信考試,通信專業考試,通信工程師考試)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的國家級考試。
其目的是,科學、公正地對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職業資格、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。
級別類別
(1)高級:高級職業水平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評價,具體辦法另行制定(暫時還沒有相關政策)
。2)中級:交換技術、傳輸與接入、終端與業務、互聯網技術、設備環境。
。3)初級:初級職業水平不區分專業。
報考條件
第十條報名參加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、中級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,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、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國家有關電信工作規章制度,恪守職業道德。
第十一條報名參加通信專業初級水平考試的人員,除具備第十條所列基本條件外,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。ㄒ唬┤〉弥袑<耙陨蠈W歷或學位的;
。ǘ└叩仍盒Mㄐ殴こ虒I應屆畢業生。
第十二條報名參加通信專業中級水平考試的人員,除具備第十條所列基本條件外,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。ㄒ唬┤〉猛ㄐ殴こ檀髮W?茖W歷,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5年;
。ǘ┤〉猛ㄐ殴こ檀髮W本科學歷,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4年;
(三)取得通信工程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,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2年;
。ㄋ模┤〉猛ㄐ殴こ檀T士學位,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1年;
。ㄎ澹┤〉猛ㄐ殴こ滩┦繉W位;
。┤〉闷渌こ填悓I上述學歷或學位,其從事通信工程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