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平行志愿院校錄取順序:
1、分數優先,遵循志愿。 即考生之間,分數優先;考生自身,志愿優先。
2、投檔時,分科類,文史類包含藝術文,理工類包含藝術理和體育,將所有考生按照投檔分數,文化課分數加政策照顧分數,從高到低排列。
3、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單科分數,順序依次為語文、數學、文科綜合或者理科綜合和外語。
4、按照從高到低的排列次序和每個考生志愿,的先后順序依次檢索志愿,被檢索的志愿中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,即向該院校投檔。院校投檔比例內末位并列考生全部投檔。
5、一次投檔。 平行志愿實行一次投檔。因報考人數不足或報考滿額但因院校退檔而造成的計劃缺額,采取征集志愿投檔錄取。